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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寶祥2000 - 個人傷害保險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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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紹
  1.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意外事故最高給付2,000萬元
  2. 傷害住院日額、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同時給付
  3. 搭乘遊覽車、計程車及纜車意外事故,最高給付300萬元
  4. 重大傷害第一級失能最高給付250萬元
  5.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最高給付50萬元
保險項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意外身故失能 意外身故失能
特定交通運輸工具意外事故
100萬元
200萬元
200萬元
250萬元
意外身故失能
(擇一給付)
火災事故保險給付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意外事故
與配偶同一事故身故
乘坐電梯意外事故
地震特定事故
400萬元
1,900萬元
400萬元
400萬元
400萬元
300萬元
1800萬元
300萬元
300萬元
400萬元
250萬元
1,750萬元
250萬元
250萬元
350萬元
重大傷害失能
重大燒燙傷
重大傷害失能增額保險金
重大燒燙傷保險給付
50萬元
50萬元
50萬元
50萬元

傷害醫療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實支實付型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日額型
燒燙傷病房日額給付
傷害住院加護病房保險給付
傷害住院慰問金(連續五日以上)
出院慰問保險金
意外手術費用保險金
意外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意外住院手術給付
5萬元
2,000元/日
3,000元/日

1,500元


1,000元
1萬元
10萬元
2,000元/日
3,000元/日

2,000元

1萬元
1,000元
10萬元
2,000元/日

3000元/日

2,000元
1萬元
1,000元
第一-三類保險費 2,215元 3,242元 3,643元
備註說明:
  1. 被保險人資格:限中華民國國民並居住國內者要保,方案一承保年齡限滿15足歲至未滿70足歲,方案二、三承保年齡限滿15足歲至未滿60足歲;方案一至三續保者可至未滿75足歲。
  2. 拒保職業及人員:無業者(含待業中)、長期居住國外者(連續達6個月)、職業類別第四-六類人員、其餘個人職業分類表所載拒保或適用特別費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