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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團體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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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紹
幾歲需要長照險呢?

衛福部統計:極重度身障者有33萬人,15-44歲年齡層約20%
在台灣-因照顧家人影響工作者超過230萬人 長照不是以後的事,意外發生時你準備好了嗎?
案例分享
員工關九九~男;35歲,投保團體長照險方案二,保額2萬元,年繳保費1900元。 50歲時不幸腦中風,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判定後符合「長期照顧狀態」者並持續九十日以上,可領取16萬元。如持續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每月再領取「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2萬元」,最高可領取360萬元(15年)。

投保內容
保險金額 方案一
(保額1萬元)
方案二
(保額2萬元)
方案三
(保額1萬元)
投保對象 正式受薪員工、配偶、子女 正式受薪員工父母
年繳保費/人 950 元 1,900元 2,850元
備註
  1. 投保年齡:15足歲~65歲,可續保至70歲。(子女可續保至25歲屆滿前)。
    ※本專案所稱年齡,除15足歲外皆為「保險年齡」。保險年齡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之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2. 本保險商品免責期間為90日。
  3. 其餘事項請詳參說明書。
保障內容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給付項目 給付內容
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
完全失能關懷保險金
按保險金額×8倍(給付一次為限)
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
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
按保險金額×1倍(按月給付,給付上限180次)(相當15年)
「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和「完全失能關懷保險金」按診斷確定日當時之保險金額的八倍給付,以給付一次為限。若已依保單條款給付「完全失能關懷保險金」,不另依前項之約定給付「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反之亦然。
「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和「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的給付,以一百八十次為給付上限。若已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於給付「完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期間,不另依保單條款之約定給付「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反之亦然。

範例/定義說明
員工投保本商品方案二,保額2萬元
假設情況 A.符合長期照顧 B.符合完全失能
長照/關懷保險金 16萬元(2萬元×8倍;一次為限)
分期/扶助保險金 每月給付:2萬元,給付上限:360萬元(2萬元×180次)
長期照顧的定義:(詳細內容,請詳閱保單條款) 被保險人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符合下列之生理功能障礙或認知功能障礙二項情形之一者。
  1. 生理功能障礙:
    經專科醫師依巴氏量表或依其他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
    ●進食障礙 ●移位障礙 ●如廁障礙 ●沐浴障礙 ●平地行動障礙 ●更衣障礙【六項中持續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
  2. 認知功能障礙:
    經專科醫師診斷判斷,符合失智狀態並有分辨上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評估或簡易智能測驗達中度(含)以上者。
    ●時間的分辨障礙 ●場所的分辨障礙 ●人物的分辨障礙【三項中持續存有二項(含)以上之障礙】
    「免責期間」係指被保險人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為「長期照顧狀態」之日起算,且持續符合「長期照顧狀態」達九十日之期間。
  3. 完全失能的程度:(詳細內容,請詳閱保單條款)
    ●雙目均失明者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或言語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投保說明
方案
保額 1萬元 2萬元 1萬元
對象 正式受薪員工、配偶、子女 正式受薪員工父母
年齡(注意事項3) 15足歲~65歲,可續保至70歲。(子女可續保至25歲屆滿前)
年繳保費/人 950元 1,900元 2,850元
注意事項
  1. 員工本人參加,眷屬始得參加。被保險人僅能以一種身份別投保,且不得重覆投保。
  2. 一律需填健康聲明書;56 歲以上者需加附六個月內普通體檢報告。
    【普通體檢報告需具備:心跳、身高、體重、血壓、驗尿(尿蛋白+尿糖) 】
  3. 本專案所稱年齡,除15足歲外皆為「保險年齡」。
    【保險年齡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之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4. 每月25日前受理文件正本,翌月1日生效。
  5. 其餘事項請詳參說明書。
申請理賠程序